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停止执行对台部分农产品进口零关税政策

34项台湾农产品,停止零关税

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:台湾地区单方面对大陆产品出口采取歧视性的禁止、限制等措施,严重阻碍两岸经贸合作。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发布公告,自2024年9月25日起,停止执行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鲜水果、蔬菜、水产品等34项农产品免征进口关税政策,相关农产品进口关税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。

  来源 | 财政部网站

  审核 | 郝珺石

  编辑 | 吴锦

  校对 | 于泽淼